材料保供方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1-08 07:59:22 作者:QJ墨客 方案 材料保供方案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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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保供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良田镇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调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益,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有序,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经镇党委同意,现结合良田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业务分管职能,统筹全镇疫情防控期间稳产保供工作。小组各成员结合包村制度,负责所包村居疫情期间农业生产、运输、收储、交易等工作的协调与监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文俊担任办公室主任,政策解读及涉疫突发情况处理由镇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

良田镇根据实际情况将涉疫区域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划分生产区、缓冲区、交易区、交付区。所有疫情防控措施及政策解读需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执行。

(一)封控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1、针对封控区农户,由农户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在签订责任与义务协定后,村委会召集志愿者进行管护、采摘。

2、封控区农业企业及合作社施行生活区、生产区封闭管理,企业向村委会和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疫情防控专班根据实际情况研判,制定对应生产措施。

3、封控区内农户需要进行交易的,由村委会统一联系收储户,并通过视频提出交易价格区间,最终由农户决定交易,也可由农户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代为交易定价。

4、进入封控区进行收储运输及交易的车辆需在指定检测点完成“一扫三查”、“双检”及检测证办理等基础措施后,随车司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由检测点工作人员检查后将车门贴封条,并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消杀,发车时磅单通过微信发送,确保运输全程司机不下车,和装车人员无接触。车辆进出封控区,村委会需严格进行检查并做好进出2次的全方位消杀。

(二)管控区(不可离开划定区域)。

1、针对管控区农户,由村委会做好宣传及监督工作,确保农户在农业生产、管护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严格做好生产区域及交通工具消杀措施,严格落实“两点一线”管理,严禁聚集。确需生产雇佣人员,必须在管控区范围内招用,外来人员严禁进入。

2、管控区农业企业及合作社,施行生活区、生产区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两点一线”,严禁聚集,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生产区员工需全程佩戴口罩,生活区由企业及合作社自行保障已有员工食宿。车辆进出生活区、生产区需全方位消杀。确需生产雇佣人员,必须在管控区范围内招用,外来人员严禁进入。

3、进入管控区进行收储运输及交易的车辆需在指定检测点完成“一扫三查”、“双检”及检测证办理等基础措施后,随车司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由检测点工作人员检查后将车门贴封条,并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消杀,发车时磅单通过微信发送,确保运输全程司机不下车,和装车人员无接触。

4、管控区农户需要进行交易的可由村委会统一联系收储户,也可以由农户自行采摘后将农产品装车运至缓冲区,在进行“一扫三查”后,委托现场工作人员将车辆驶入交易区,期间可通过视频进行交易,交易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消杀,并将车辆驶入交付区,交由分拣及装车人员处理。整改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需全程二级防护,分拣及装车人员需全程穿隔离衣服。

(三)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1、针对防范区农户、农业企业及合作社,由村委会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生产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做好生产区域及交通工具消杀措施,落实“两点一线”管理,严格限制生产人员聚集规模,非必要不外出,不雇佣外来人员,确需生产雇佣外来人员,需要持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后开展农业生产。

2、进入防范区的'从事农产品运收储运输的各型的车辆必须到指定农产品交易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检测点完成“一扫三查”和“双检”后办理检测证。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要指定人员负责,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要结合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要强化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市场保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市场供应工作、保障猪肉市场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策引导、突出重点和保供稳价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千方百计调动生猪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的积极性,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保供期间”)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

本方案适用于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

(一)增加生猪屠宰量补贴。

鼓励生猪屠宰企业在保供期间,积极组织生猪货源,努力增加屠宰量,确保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在核定基数的基础上,对增加的屠宰数量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以市区各定点屠宰厂各厂20xx年10月1日至30日的日均屠宰量为基数(剔除供应本市城区外的屠宰数),当日超过本厂基数所增加屠宰的生猪予以补贴,标准为50元/头(综合考虑肉价上涨、猪源紧张等其它因素,补贴资金按日统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二)冷鲜肉销售补贴。

鼓励支持大型连锁超市的冷鲜肉销售,保供期间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量。

补助标准:对各大型超市(单店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店面)或20xx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生鲜销售1亿元以上的连锁超市所属店面销售的冷鲜肉给予补贴,标准为4元/公斤。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统筹组织安排。

做好全市保供期间市场猪肉供应的统筹计划安排;做好增加生猪和冷鲜货源的组织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数据收集整理和财政资金申报和拨付的协调工作;做好保供期间市场供应的.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具体任务分工。

1.核定生猪日均屠宰量基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收集和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数据(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

3.做好项目申请单位的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4.统计和审核屠宰量和冷鲜肉销售量,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做好保供期间冷鲜肉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保供期间猪肉供应各项工作,避免猪肉价格大幅波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按时申报,逐级把关。

1.初审。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等业主单位申报该项目,并对其进行初审。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填报《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表》(附件1、2),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需填写《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于20xx年12月17日前(附件3)函送市商务局。

2.审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后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定。

3.财政补贴审核和拨付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补贴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本工作方案实施时间为20xx年12月20号至20xx年1月3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材料保供方案

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8类生活必需品(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因疫情导致供销情况出现重大波动,市场出现短缺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和处置。

(一)成立组织。

成立霍邱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汝意。

副组长:胡建杰、汪彬、王忠俊。

成员:沈雪梅、余敏、张勇、杨天江。

李辉、王耀耀、潘婷。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联络沟通、信息协调、工作调度等具体事务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动态监测各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价格动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动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市场的有序供应。

常用生活必需品重点市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督促重点市场的大米、食用油、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瓶装饮用水按15天存货、30天备货,保障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类等鲜食品的日常供应工作;强化对本组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一)确定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1家):观音阁农贸市场。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家之都超市、生活之都超市、好又多超市、福润万家超市、红府超市。

3、重点猪肉储备企业(2家):恒康食品、永康食品。

(二)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从综合体、商超、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疫情风险分级应急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城+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家之都超市9家门店、生活之都超市8家门店为主要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城区居民主要通过饿了么、美团、微信商城等平台订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乡镇(开发区)居民主要通过辖区保供商超提供的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或公众号,扫码关注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如辖区保供商超供应配送能力有限,将协调组织城区或周边乡镇保供企业予以支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应急保供的确认、发布、实施及结束。

县商务局接到县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确认信息后,经县疫情指挥部同意后组织相关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周边县区商务部门通报情况。在主动向有关乡镇、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依托县、乡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在县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区域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同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申请调配相关物资,或向兄弟周边县提出援助要求。应急处置工作完毕,由县商务局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申请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有关企业。

(四)明确乡镇属地责任。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保供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提前组织货源,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并开展库存和销售日报工作,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乡镇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对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强化检验检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大米等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优先保障我县应急保供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15日进行储备,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供应充足、调配及时,确保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四)利用社交电商优势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么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开展合作,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通过app、微信、抖音等平台搭建线上商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社交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通过提前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摸排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物资、仓储、劳务予以合理补偿。

本预案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保供应急预案。

市场保供方案

当前新冠疫情仍然具有严峻性、复杂性,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春节期间市民消费需求实际,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祥和节日氛围,做到各大型商超“坚持营业不关门、商品供应不短缺、市场价格不上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成立市场保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督查与服务。工作小组定期调度城区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必要时实行日调度。

依托生活必需品统计监测系统结合市场巡查等方式,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对可能出现的抢购、脱销、断档等问题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市场供应正常,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确保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渠道畅通,做好应急生产调度,指导经营企业适度增加库存,强化市场价格管理,确保市场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价格平稳。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联动,配合做好农副产品平价店或“惠民菜篮子”运营。

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指导企业按照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和《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监测数据。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零报告”制度。根据商务部要求,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每日11时前完成“零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二)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1月1日至3日和1月24日至2月6日两次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督促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时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应用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

(三)启动重点流通企业黄金周日报制度。督促重点零售和餐饮监测样本企业于1月1日至3日和1月31日至2月6日,每日中午11时前报送前一日和去年、前年同期销售额数据,并确保部省口径一致。

(四)做好节日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春节黄金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认真分析消费特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如遇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商超市场制定保供方案,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节前组织力量对商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巡查,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标准要求,严格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保持1米线等,对于未携带智能手机或手机故障的顾客,按防疫要求帮助做好信息登记,在关键节点配备必要防疫物资;扎实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要求做好外卖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商品余缺调剂;督促经营主体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通信网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促消费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及时处理投诉事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树立绿色低碳和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节日期间商贸流通企业促销活动多,人流、物流集中,安全隐患和意外事故风险相应增多,安全防范任务艰巨,相关科室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节日市场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材料保供方案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二)负责引导各大零售超市卖场利用电商渠道,采取“网购店取、线下配送”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

(三)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大型零售超市和生鲜供应商,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四)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成品油企业及其站点汽油、柴油库存量、销售量、购进量及采购渠道。

(五)负责指导商务系统邀请到我县参加商务活动境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全县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及低温肉类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相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和企业收集整理粮、油、蔬、肉等商品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采购供货渠道和运营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障的各项要求部署,建立高效通畅的统筹协调机制,接到应急情况报告时,要立即核实情况,对市场供需关系作出科学预判,及时向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明确1家市场保供企业(详见附件)。加强对县域内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库存(储备)量和销售量进行监测,尤做好本县保供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本地大型蔬果肉类生产企业、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的采购供货渠道和经营情况。

(三)加强经营场所监测。确保所有销售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正常营业;确保县内跨区域生活必需品调运“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正常经营,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四)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保供。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五)加强经费保障。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等价差,申请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冬季保供方案

元旦、春节传统节日临近、营业场所人员密集、雨雪冰冻天气较多,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为全面保障冬季我市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供水、燃气冬季平稳供应,特制定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暨冬季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防控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我市冬季供水、供气工作安全平稳。

1、城镇燃气方面。一是要对燃气场站、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车库、储藏室、地下半地下室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用户,由用户在安检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按程序采取停止供气措施;三是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定期入户安检制度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四是要督促燃气企业充分考虑极寒天气等因素影响,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合理有序、安全平稳供气,根据缺口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实施有序压减,同时做好停复气通知公告,加强对用户停复气期间安全指导。

2、城市供水方面。一是对水厂、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消毒药剂、实验药剂等危化品的管理,落实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三是督促供水企业加强供水管道、供水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巡查巡检和预警监测,加强规范化施工,落实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措施,确保管道、设施运行稳定;四是要求供水企业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强城镇供水系统水源、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各环节管理,落实供水设施保温防冻措施,充分考虑双节期间用水高峰情况,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和供应。

3、污水处理方面。一是对污水厂、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管理,特别是实验药剂等危化品管理工作;三是督促运维单位加强排水管网、设施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巡查巡检和预警监测,加强规范化施工,落实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措施,确保管道、设施运行稳定;四是要求污水处理企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季节及节假日特点及污水总量变化情况,做好污水调控处理工作。

1、全面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日)。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动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2、专项检查阶段(20xx年1月3日-1月6日)。我局将进一步明确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及供排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重点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治情况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检查,以及历次省、市安全专项督导、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等上级检查发现反馈的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各企业冬季保供人员、物资、应急预案等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3、“回头看”检查阶段(20xx年1月9日-1月13日)。我局将对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大自查整治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进行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参与检查与隐患整改等工作,切实加强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我市冬季供水、供气供应充足平稳。

(二)强化整改问效。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执法监督,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

(三)做好工作统筹。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冬季保供、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双节期间落实好关键岗位、应急救援队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材料保供方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生产保供方案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保供工作方案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保供工作方案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xx〕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保供工作方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化解粮食市场风险隐患,全县粮食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粮油市场稳定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镇坪县粮食局疫情防控粮油物资保供稳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粮油供应组、市场监测组、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

组长:罗品俊局长。

副组长:向军副局长。

成员:张沁平马云飞柯玉林洪华张玉玲李芳。

鉴于我局实际情况,各小组务必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发扬分工协作的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保稳工作。

市场监测组:按照国家局要求,启动粮食库存和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粮油供应组:按照政府指令,做好粮食应急启动的准备工作,时时监测动用数量和品种,及时组织粮源调入补库,确保库存充裕,储备充足,市场有序,价格平稳。

疫情期间,凡应急粮油物资运输费用均实行运价补贴,以保障运力充足,运输畅通,确保我县粮油库存充裕。

保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物流保供方案

xx年时物流公司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物流公司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激情创业,奋力超越,再铸辉煌的一年。一年来,物流公司在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办公室主任的有力支持下,在物流公司各级领导的科学管理和以身作则的带领下,在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奋力拼搏下,公司始终坚持董事长、总经理制定的经营策略和业务方针,认真落实公司xx年工作计划,全面执行总经理“敬业、团结、智慧”的工作指示,围绕着“安全发展、专线发展和优质服务”三条主线,竭尽全力,忘我工作,优质、高效、圆满的完成了全年任务。xx年物流公司在温岭物流业散、乱、小的复杂形势,运价竞争非常恶劣、自身起点相对弱小的情况下,我司共完成销售额520余万元,新增专线一条—西北专线,营业网点增加泽国、横峰、石粘等站点,吴岙物流基地建成投入使用,组建了适应公司飞速发展需要的管理层,为xx年更高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如今,我司全体人员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团结奋斗、积极进取、不怕困难、迎接挑战,全面落实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向更高更好的目标进军。

1、销售总额及利润。

xx年物流公司完成销售总额530万元,相比xx年的457万元,增幅为15.97%。xx年物流公司完成利润30.3万元(估算值,待财务正式报表),相比xx年的37.47万元,增幅为-19.14%。

2、专线及网点建设。

xx年物流公司陆续新增了泽国、横峰、石粘等3个营业站点,新开一条西北专线,截止12月31日,西北专线营业额为23000余元,业务覆盖西北5省市,即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3、制度化方面,我们陆续推出了网点服务标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物流公司规章制度、收、储、发货及损失赔偿制度,强化了物流公司的财务规范要求。

4、信息化方面,我们在吴岙物流基地投入22万元(其中移动公司投入16万元),建成了信息发布大厅,配置了相应的软、硬件,投入3万余元减持了覆盖基地的电脑监控系统,正努力实现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的信息现代化的要求。

5、搭建了基本的管理框架、组建了相应的管理部门,初步理顺了工作秩序。

为适应物流公司发展壮大的要求,在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我司设立了市场营销部、业务管理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部等五大基本管理部门,落实、引进了相关专业人员2名。

6、开展营销拓展月专题活动,强化客户信息。

根据总经理12月工作要求,我司开展了营销拓展月活动,由主管副总带队,分区分片,层层落实商户、厂家信息,为明年业务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7、开展岗位培训,提升员工技能。

11月份,物流公司组织操作员、业务员开展了岗位培训工作,目的是提高各级员工的操作技能、业务谈判技巧及能力,12月份物流办公室组织了验收性考试,考试结果都合格。

xx年物流公司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取决于:

1、董事长、总经理的正确领导。

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市场变幻莫测的'情况下,正是由于董事长、总经理对物流市场正确的分析和把握,才会有我们物流公司今天的变化,才会有明年我们物流公司腾飞的基础。

2、总公司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xx年物流公司在经营网点上的拓展,吴岙基地的建设,各专线营运方面得到了总公司办公室全体同仁的全力支持,我们才会在各硬件上,特别是在广告宣传上取得如此明显的成绩。

3、各级员工自身努力工作的结果。

然后是我们各站点的装卸工,热心帮助客户上、下货,清点核对物品、数量,严格保管客户财务。特别是泽国分公司的装卸工,天天坚持到晚上凌晨1-2点,直到把客户的货物装车完毕后才下班,努力完成着一个大运人信守诚信的承诺,尽职尽责。

物资保供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将至,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为切实保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保供稳价工作,保持节日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节日生活需求,为稳定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物价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运应急蔬菜2万吨。由市农商公司负责,节日期间,针对市场供应量少、价格波动较大的陇椒、茄子、西红柿、黄瓜、蒜台、韭黄等市场需求量较大的蔬菜,通过和生产基地产销对接,调运节日期间应急蔬菜2万吨,有效增加蔬菜调运量,保障市场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储备水产品300吨。由市农商公司负责,储备带鱼、鲳鱼、黄花鱼、青虾、虾仁等300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平价投放供应。

(三)生猪及牛羊活储x吨。由市商务局负责,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活储生猪1000吨,储备活体牛羊1000吨,其中牛600吨、羊400吨。

(一)加快蔬菜平价店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第17次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蔬菜平价店建设及国有控股农产品流通公司组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工作要求,x农商公司负责承建蔬菜平价店40家,市发改委整合30家,各区政府分别负责承建20家。各承建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蔬菜平价店建设及运营管理,确保年内150家蔬菜平价店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做好蔬菜平价店资金补贴。对已建成运营的平价商店,各区承建的80家蔬菜平价店运营补贴,市区财政按7∶3比例补贴运营费用,每店补贴x元/月,市级财政负担1400元/月/店;市发改委整合的`30家蔬菜平价店及农商公司建设的40家蔬菜平价店,市级财政负担x元/月/店,未运营的平价商店不予补贴。

(三)做好平价蔬菜配送及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平价蔬菜配送管理,提高平价蔬菜配送质量和数量,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农商公司负责每日向蔬菜平价店发送“主要蔬菜品种市场零售均价表”,各蔬菜平价店销售价格在市场零售均价的基础上,下调幅度不低于15%销售。

(四)鼓励多种经营。蔬菜平价店建成运营后,为确保蔬菜平价店健康持续平稳运营,各平价店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可兼售各类水果、副食品等,丰富经营产品,拓宽经营渠道,从而保障蔬菜平价店健康持续平稳运营。

(一)组织蔬菜直销车进社区。x农商公司组织20辆蔬菜直销车进社区,由各区政府配合x农商公司确定直销车进社区的销售点,方便社区群众购买平价蔬菜。每日销售不少于35个品种、低于市场零售平均价格20%的平价蔬菜,每辆直销车平均每日销售不少于0.5吨。

(二)引导重点商场开展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打折让利活动。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动员大十字百货、x百货、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以节庆活动为契机,对服装、鞋帽、日用品、生鲜食品、电器等商品开展打折让利活动,提升人气、聚集商气、稳定物价、扩大消费,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三)继续执行蔬菜批零差率指导价格。市发改委负责向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发布蔬菜批零差率指导价格,由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农贸市场的主要蔬菜品种实行分类、分级的批零差率指导,引导蔬菜零售价格,确保蔬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四)实行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精细蔬菜直补限价。在节日期间,组织调运韭黄、陇椒、黄瓜、蒜苔、西红柿、长茄子等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精细菜,对重点超市、蔬菜直销车、社区蔬菜平价店等网点开展挂牌直补限价工作。

(五)做好节日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市区发改、商务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测和预警,启动节日价格监测制度,严格落实节日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节日期间辖区市场价格监测巡查工作。重点关注蔬菜、粮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价格走势。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

(六)继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发改委、各区政府配合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市区联动,强化部门监管,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发改、商务、市场监督的分级、分层价格监管和全市167名价格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市场督查力度,继续发挥好临时价格干预作用,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者缺斤短两、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农商公司、市发改委、各区政府承建的蔬菜平价店由各承建单位负责监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区发改定期组织抽查。各区辖区内的集贸市场、早市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各区发改和市场管理主体配合。同时,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积极化解节日期间价格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保供工作方案

根据1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临川区粮食局副局长。

邓北平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抚州市城区、上顿渡城区、东馆镇、嵩湖镇。

2、抚州市维尔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腾桥镇、青泥镇、鹏田镇、茅排乡。

3、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主要配送供应湖南乡、太阳镇、孝桥镇、抚州市城区。

4、抚州恒达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云山镇、罗针镇、唱凯镇、罗湖镇、抚北镇。

5、抚州市王氏精制米厂,主要配送供应大岗镇、桐源镇。

6、抚州市临川华龙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上顿渡镇、高坪镇、展坪乡、温泉镇、龙溪镇。

(二)食用油应急供应: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一)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要加强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保供工作方案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一)蔬菜保供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2.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3.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4.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5.强化产销对接。一是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全面摸清县市区蔬菜基地产量及销售人员联系方式,组织大型商超、市场采购上市。二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抓好产销信息服务,着力组织或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销售大户与省内外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对接,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同时,努力扩大蔬菜对外销售量。三是大力拓展线上销售。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组织开展网销活动。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6.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7.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8.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9.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10.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11.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1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13.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4.抓好机具储备调度。尽量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进行机具检修,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15.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转变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覃虎挺;责任科室(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教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人:xxxxxx。

(五)农资供应保障方面。

16.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农资供需动态及缺口数量等信息,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提供依据。

17.分级确立保供单位,实行日调度。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及持续时间,适时组织保供单位积极从省内外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市农资产品供应。

18.做好农资生产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与市域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帮助市域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与市场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19.建立农资应急储运配送系统。借鉴去年疫情期间农资保供经验,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资应急储运体系,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好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和养殖户在原料接收、产品销售、运输流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协调市防控指挥部、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为企业开具通行证明,将保供企业、农资企业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帮助企业畅通“绿色通道”。

20.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有意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责任领导:田雪峰;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xxxxxx。

保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有效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市场为主、政府调控。发挥市场价格及政府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兼顾生产与消费、猪肉与替代品,调节市场供需,促进生产平稳、健康发展。

(二)分级负责、县区为主。市级负责全市猪肉保供稳价政策制定,保持全市生猪生产的基本稳定,承担凉州城区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县区政府承担本地猪肉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

(三)精准高效、平急兼顾。加强价格监测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不断完善政府调控手段,合理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发挥政策效能。合理设置常规储备和临时储备规模,创新储备吞吐方式,充分发挥平时灵活调节和急时快速有效调控功能,确保储备调控做到“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

(一)强化市场监测分析。

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生猪猪肉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重点跟踪分析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仔猪价格、白条猪出场价格、玉米平均市场收购价格、城市猪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当监测发现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做好预警、处置准备工作。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生猪生产、调运、销售情况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同步宣传涉猪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引导市场主体自主调节生产经营决策,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二)建立政府猪肉常规储备。

为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要,市级和县区政府要建立一定规模的猪肉常规储备。市级常规储备规模按300吨安排,以冻猪肉的方式存储,储备资金由市财政负担。若需调整常规储备规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常规储备中含应急储备120吨,专项用于应对突发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按储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常规储备应定期轮换,轮换期间,储备肉库存数量不得低于225吨。

各县区常规储备由县区政府承担,最低按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具体储备规模根据实际条件自行确定,储备期相关补贴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常规储备可采用冻猪肉及活体存储等方式,其中冻猪肉存储占比不少于50%,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时增加冻猪肉储备至规定的常规储备水平。天祝县可视情减少猪肉储备规模适当增加牛羊肉储备。

(三)协同做好预警应对。

1.价格过度下跌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下跌,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同口径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平稳有序减栏,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栏。

当省上对我市下达临时收储指令时,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储任务。

2.价格过度上涨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及猪肉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明显上涨时,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发布相同口径的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有序扩产,避免非理性过度补栏。

当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市下达投放省级储备肉投放指令时,市发展改革委会商市粮食和储备局制定投放方案,并按指令投放省级政府储备肉。同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我市的猪肉生产、调运、销售形势,制定市级政府储备肉投放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向市粮食和储备局下达投放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在凉州城区依托承储企业的投放点实施投放,对群众不发票、不限购、敞开供应,确保不断档、脱销。市级储备肉投放结束后,要在30天内完成补库。县区可参照市上的做法,确定投放方式和投放规模,及时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四)压实猪肉保供稳价责任。

市、县区政府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要积极扩大生猪生产,提高生猪自给率,结合实际健全猪肉储备调节工作机制,落实资金安排、收储主体等关键事项,组织实施好储备调节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适时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形势,议定储备响应方案,研究特殊情况下的猪肉市场调控措施等。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生猪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政府猪肉储备相关经费,切实保障生猪和冻猪肉储备、轮换、投放等需要,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引导猪肉及替代品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餐饮企业,保障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提升生产自给能力。加强饲料安全、生猪疫病防控及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机制;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推动生猪及产品规范有序调运。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加强对猪肉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问题猪肉进入市场。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做好政府猪肉储备管理工作,合理布局储备库点,确定可租用的社会库点,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增强政府储备猪肉常规调节和应急调控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猪肉保供稳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具体主抓,落实落细部门责任,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强化政策协同。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协同联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通过增加预算内投资、保障养殖用地、强化信贷和保险政策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推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促进生猪和猪肉市场供求基本均衡,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商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全面、客观、准确的报道猪肉产品市场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以及政府采取的保供稳价措施等情况,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生猪及猪肉价格涨跌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营造有利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