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优秀8篇)

时间:2023-09-07 19:37:22 作者:GZ才子 工作总结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优秀8篇)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一)加强学习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代表政府形象,为了建立一个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常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学习方式,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文件,并采用考试的方式以检验学习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环境,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网络、宣传车、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及执法宣传工作,执法人员还到各种集市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到目前为止,接到举报咨询的各类案件14件,回复率和办结率100%,让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一)加大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对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按要求生产、检疫检验,把好合格关,严防病害猪肉投入市场,对肉品销售人员购销规范化管理,制定购销日报表,登记备案,发放“放心肉摊位”牌照监管户档率达到100%,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是开展企业设置条件审查,全面完成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合、核查和换发证书工作。

三是采取主动查处和根据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定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制度,检查屠宰企业残渣油脂管理情况。

四是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行为。

五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

xx 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台次。查处私屠肉品经营户14家,扣私宰肉品304公斤,查处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行为3起,取得有效地改善了肉品市场,保证了县内没有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充分肯定。

(二)酒类监督管理工作

在酒类监管工作中,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打击假冒伪劣,规范流通秩序,净化酒类市场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一是执法队积极开展酒类品牌清理登记和对伪劣酒品的稽查力度,规范流通秩序。

二是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付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依法查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账制度。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酒类执法检查活动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04家,查获假冒酒24瓶,规范了酒类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酒的安全。

(三)成品油加油站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成品油资格的年检换证工作。对每个加油站采取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送达年检文件等方法将年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及时通知企业,指导企业按时上报年检材料。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加油站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对非法加油的摊点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加油点,由县商务局牵头与县公安、安监、工商一起联合执法,勒令其停业,并拆除非法设施。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执法检查活动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车辆28台次,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确保了县域内成品油市场秩序。

xx 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对南县县域的商品流通行业加强监督管理,针对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行为,下达了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主督促其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针对来南县县域举办各类展会增多的情况,要求其明示促销内容,检查其备案登记记录;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

xx 年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双考勤制度即队员除了打指纹卡外还到在上班签到表上签到,严格遵守日常考勤制度,做好卫生工作,积极做好信息报道宣传等本职工作外还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较好的完成了“三创”工作在宝塔湖社区的服务;三是派出队员下乡协助浪拨湖镇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宣传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工作;五是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如志愿者服务活动,创卫包街道清扫任务,无偿献血工作,党员进社区服务工作,全县治安巡逻工作等。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执法监督工作难以确保到位,诸多的客观条件制约着执法工作的进程和打击非法经营者的力度。

1、强化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将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4、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合力。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一、强化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论述,并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关心时事政治,发奋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及计算机软件应用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抓住重点,在重点中找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公文处理、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潜质;三是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执著精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之余广泛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思维潜质。

二、恪尽职守,始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是认真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区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状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状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二是对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一年来,完成了《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督查办法》以及部门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相关法规等的发布和网页维护工作。

三、严于律己,坚决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仪表,规范着装,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时刻持续良好的城管人员形象。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未有吃、拿、卡、要等事件发生,做到廉洁奉公。在×小时以外,同样坚持原则,做到“慎独”,并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忙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够强。今后,我必须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多动脑、勤动手、常跑腿,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务员,为建设新作出自己的贡献!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大队共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项目58个;共检查单位1265家次,发现火灾隐患507处,督改火灾隐患50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60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6份,责令“三停”单位12家,临时查封7家,拘留4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38起。大队先后组织12次执法案卷自查、16次执法业务学习、4次执法业务考试。

(一)党委定期研判,强化组织领导。大队党委每月听取执法分析,研究解决重大事项,落实执法办案,经费保障;每月开展执法工作例会,加强法制审核,加强对执法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升级执法公开平台,通过接待室触摸显示屏,增加服务满意度评价、法律法规专栏等执法公开事项,为每名干部配齐火灾调查和监督检查等各类消防装备,真正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

(二)强化主体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强化培训指导。大队每周一组织防火监督干部、全体文员开展夜学;每月对执法案卷开展自查;每月召开消防工作执法例会总结研究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队设法制员ab岗、法制文员。

(三)完善执法制度,夯实执法保障。明确执法标准。结合大队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消防法律法规、案件办理、档案制作、执法质量考评评议标准,制作执法手册,下发各消防监督员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标准。

(四)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一是干部每月执法积分与《衢州市消防支队干部日常绩效考评“积分制”办法(试行)》相结合,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不胜任干部调整等挂钩。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内部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专项督察等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完善外部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对消防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五)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整治隐患。一是对5家商业综合体进行专家体检式检查,共排查隐患指出514处,完成整改499处,整改率达97.1%,并按要求完成达标创建。二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教育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校个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校宿舍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排查培训机构277家,发现隐患361处,督改223处。三是开展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建立每周通报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整治合用场所隐患,全市排摸合用场所1338家,发现隐患1202处,督促整改1003处,整改率92%。四是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年初省市挂牌的阳光雨露幼儿园、亚朵家具商行、成坤农贸城3处重大火灾隐患按期完成整改、销案。10月份又对江山市诚林制衣有限公司等3家存在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其中2处被列为省级挂牌督办,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在执法行为上,个别消防监督员存在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比较低,偶有工作作风拖拉,办事效率不高等情况。

(二)在执法管理上,突出问题是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档案台账不够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不够规范。

(三)在服务群众上,个别监督干部还存在态度生硬、语言不规范等现象,服务态度、质量存在一定差距,文明执法程度有待提高。

一是加大执法质量自查力度。采取“专项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执法制度是否落实、执法档案制作、执法真实性、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队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大队执法质量。

二是加强执法日常监管。建立“日—周—月”监管模式。每日早8点,大队所有干部参加执法工作碰头会,值班干部对前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检查录入情况、案件办结情况、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梳理本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未结案件办理,检查案卷卷宗、台账登记和归档工作。每月对监督员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检查和评审,考评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消防监督员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制约和监督。通过执法稽查、执法质量考评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执法过错,严格落实《衢州市消防监督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相应给予处理。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2012年,我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高县林业局正确领导和高县森林公安局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2012年,我所查获盗伐国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2.5立方米,收损失费1080元;依法协调解决林权纠纷2起;协助来复林区派出所破获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来复林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业主在黄水口国有林内非法开采石英砂矿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我所管护国有林3.531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所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林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所多次请高县森林公安局对我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所根据县林业局组织发动的"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四、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2、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束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束缚手脚,不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4、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权威。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多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讲法、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县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苗木种子检疫、木材凭证运输等一些具体规定,有很多群众不知道,待违法后处理时,受罚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诉讼。

5、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林业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涉及人情关系的案子,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由此而来,损害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因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歪风;三是执法程序不严,调查取证简单化。在办案调查取证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以嘴代卷"现象,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

五、整改措施

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认识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5、有个别林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存在着畏惧心理,担心弄不好会当被告,因而在执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执法,这是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缺乏正确的认识。要树立敢于打破"人情关"的勇气,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应向相关部门领导作好汇报和解释,求得他们的支持,当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能知难而退,放纵违法。同时,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要做到事实清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手续(文书)完备,处罚适当,这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有效地维护林业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大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现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队主官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大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大队坚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各项法规铁令,不断强化单位自身法治意识,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消防救援局关于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督促大队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成立“恩阳消防跑团”,抓好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等便民利民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公示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抓好法律审核关卡,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一年来无因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出现。

(二)利用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依靠会前学法、邀请司法行政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大队全体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20xx年坚持每季度邀请专业人员来对开展普法教育一次,分别从治安、民事常见纠纷案例、容易触犯的刑事法律和单位常见犯罪开了普法教育,有效的强化了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结合消防执法体制改革,大队积极组织宣传人员利用政府常务会、深入全区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开展《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格局。

(三)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带头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营造源清流明的廉洁氛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交友圈,一直保持简单的社会交往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坚持公道正派处理问题,按原则办事、按政策说话。始终坚持铁腕执纪、从严治队,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照治病救人的目的做好补救,队伍上下风清气正。

(一)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大队主动提请区政府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消防安全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消防工作汇报10余次,多次实地调研消防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了“十四五”时期恩阳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蓝图;成立了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并实体化运行,形成了常议常抓消防工作的机制,有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精准治理消防安全隐患。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完善联合检查执法、信息函告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消防车通道治理、电瓶车消防安全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商场市场等15类专项治理;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消防产品准入的源头关;联合区民政局对区内8家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区教科体局对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整治;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将消防车通道治理、消防设施配备等内容纳入商场、市场专项整治内容;联合各镇(街道)对辖区246处异地搬迁聚居点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指导;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同时,以建党100周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切入点,全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单位568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560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74份,临时查封14家,责令“三停”5家,罚款22.38万元,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净化,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力提升公众消防素质。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特定时期,开展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镇街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培训110余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宣传品70000余份,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150000余条,在社会面营造了“全民参与、防治火灾”的良好局面。

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像抓消防工作那样去抓法治政府工作,还存在忙时忘的主观不重视现象;二是主动参与普法宣传工作意识不强,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次数不足;三是依法行政还存在部队时期思维的影响,没有按照法治思维开展消防执法。

大队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消防宣传和普法教育为主线,全力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和消防安全监管。坚持常态化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县农业局安排,结合我县今年实际,我队自3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了为期四十天,以公路沿线场镇,农业主要乡镇,农资集聚集市为重点,主要农作物种子为对象的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及监管工作。

本次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是:春季使用的水稻、玉米种子,涉及内容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种子来源,进货时间、数量,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号,品种审定号,委托、代经销相关手续资料,包装、标识、标签,经营台帐档案,销售票证等内容。方式采取经营者填表自查,执法人员抽查、核实。

通过对沙洲、竹园、关庄、青溪等13个乡镇农资集贸市场的全面检查,63个被抽查农资经营店的核查,结果表明全县农资经营者较大多数人员能够按照《种子法》及相关规定,守法、诚信参与农资经营活动。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检查中发现未经培训即未取得资格证,参与种子经营者3户。

二是查获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玉米品种3个。

三是发现未经审定或未川引种号玉米品种4个,经销者达13户,占抽查户数的21%。以上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们分别给予了告诫或劝其退货、限期改正等处理意见。

1、未委托、协议及相关资料, 窜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

2、无固定营业场所,摆摊设点现象较多。

3、未建立经营档案,未进货台帐,未出具有效销售凭证问题突出。

4、进货渠道混乱,同一类别品种杂乱、繁多,未经示范上市销售情况严重。

如某个乡镇销售的玉米品种多达40余个,良莠不齐、农民不明,主推品种、当家品种不突出。针对目前全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建议在今后农业行政执法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大日常检查、处罚力度,业务法规培训、宣传力度,新品种示范、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有效引导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我县农资市场秩序。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共接警1462起,其中查破违法犯罪案件896起,治安处罚51人,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采取强制措施26人;抓获逃犯12名;排化解各类纠纷244起;帮助群众求助147余人次;发现整改不安全隐患 26处,整治治安乱点4处。

一、狠抓队伍建设,勇创一流业绩。

1、是强化训练教育,大力提高队伍素质。派出所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后购买了价值5千余元的法律书籍,采取自学、函授、培训、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是规范管理,打造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派出所深入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开、执法安全、“涉案财物治理”等专项活动的要求,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方面克服经费困难,改善办公条件。同时严格内务管理,落实“五条禁令”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使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药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内25家农资批发商、生产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哲桥、大市、南京、灶市等36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检查种子品种200多个,代表数量10多万公斤;检查肥料30多个批次,代表数量400多吨;检查农药品种100多个,代表数量20吨。共受理农资案件186起,其中简易程序案158起,一般程序案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没收假劣种子120多公斤、农药200多件共200多公斤。

今年,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一)种子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化。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市种子公司已被撤销,市种子管理局已正式成立,种子生产经营已全部进入市场化。目前,我市无种子生产企业,有县级种子批发商10家,乡级零售商150余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400个左右,其中杂交水稻品种约200个左右。

(二)农药市场步入中、低毒高效化。目前,我市无农药生产企业,有县级农药批发商15家,乡级零售商200多家,经营的中、低毒高效农药品种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禁用农药已退出市场。高毒农药试行定点经营,现正在逐步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行工作,市区批发每个办事处定点2家,乡镇零售市场每乡(镇)定点2-3家。

(三)肥料市场复合肥化。我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已达7年,平衡施肥深入推广,基本扭转了以往重氮、轻磷、钾的施肥势头。目前,我市有肥料生产企业1家,县级肥料批发商13家,乡级零售商180多家。经营的肥料品种中,复合肥已占市场份额50%以上,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一)农药市场规范难度大。农药经营门槛过低,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管理难度加大;农药“商标名”繁多,甚至多于过去的“商品名”,使用者难以做到“对症下药”;农药中违规加药现象比较严重。

(二)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有财政专项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除了人头经费外,其他经费开支都靠罚没款解决,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经费不足已成为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的“瓶颈”。

总体设想是:实现“四个巩固”,力求“三个突破”,提高“两个水平”,争创“一流队伍”。

1、“四个巩固”。巩固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力求“三个突破”。突破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外来物种管理三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寻求突破口,查办典型案件,树立农业执法新权威。

3、提高“二个水平”。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在98.5%以上,同比提高0.5个百分比;二是提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确保结案率100%,杜绝错案。

4、争创“一流队伍”。一是争创耒阳市农业局系统的一流单位;二是争创耒阳市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三是争创衡阳市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四是争创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