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土地租赁合同范文(18篇)

时间:2023-11-14 07:09:27 作者:文轩 合同 农户土地租赁合同范文(18篇)

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几个租赁合同的常见范本,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

农户土地租赁合同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

租赁时间共10年,从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______年至______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师傅搞网站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师傅搞网站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农户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2、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3、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7、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__________(签字)承租方:__________(签字)

租赁农户土地合同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将其所属涝洼地_____亩租赁给甲方自主经营。土地位于: 村北济聊一级公路与通往任庄村道路交叉口的西北部,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三、甲方所租赁的土地每亩每年_______元,总价款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租赁费按年支付,甲方应当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收到租金时应当出具收款收据证明。

经营,如妨碍甲方经营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在承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乙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妨碍甲方的自主经营权或者唆使他人妨碍甲方经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向乙方交纳租赁费外,不对其负责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如在租赁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收或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如若有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允许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七、合同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地;不得因村委会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租赁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愿意继续租赁经营,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继续租赁经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一方无故违约或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并赔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村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村民委员会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或捺印): 乙方(签字或捺印)

村民委员会: 村委会主任:

_________年 月 日

出租方: 陈德富 陈德权 王坤彪 罗湛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罗文中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组,总面积约 10.2 亩,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王坤彪宅基 , 西至: 罗忠元土地 , 北至: 灌溉渠(不含灌溉渠) , 南至: 319国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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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车辆服务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首年人民币 500 元/亩/年(大写: 伍佰元每亩每年 ),以 两年一付 方式支付,土地租赁费每两年上浮10%,首次 5100 元由乙方于2017年 4 月 22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及实际损失;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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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农户土地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大全的规定,甲、规范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面积共计__年,即自20__年4月1日起至__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对这片土地需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包经营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费为 元整,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费《___》,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期费用,以此类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经营权。

2、甲方保证该宗土地和本村组的规范村民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保证乙方承租期间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使用该宗土地。保证并维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现有组内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边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负责协调修建道路至该宗土地边界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将水源、电源接通至土地边界。

6、该土地西柏坡坟地本组人员可进行土葬,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一片区域进行墓葬,但应根据面积大小向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在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大全。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租房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个月内移出,若规定时间未移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了产权的,归乙方所有;若无产权的甲方要使用的,通过协商甲方可适当补给乙方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4、乙方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租房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图片。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证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户土地租赁合同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实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循的原则

(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实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损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保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计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保护价格)计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___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量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补给农民。采取先交后租办法,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采取直补农户的办法,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持,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允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损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损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

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矛盾的一律废止。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土地租赁户花名册

3、土地勾划图。

甲方:代表:身份证

乙方:代表:身份证

村委会: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户土地租赁经营合同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土地租赁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及经营用途:

1、甲方同意把以下地块出租给乙方。出租的地块位于______,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占地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地块说明图纸)。

2、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土地的经营用途,也不得将该土地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

3、租赁土地上的相关建设和经营办证事项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二条:土地租赁期限:

本土地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第三条:租金标准:

按每平方米土地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计(已含土地管理费),每月共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租赁土地与经营的保证: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筑报建及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2、乙方在租赁土地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承担自身经营所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照协议约定日期交付土地给乙方,乙方有权拒缴甲方违约期间的相应租金。

2、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缴交租金,则逾期按所欠租金额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3、甲方需保证租赁土地的合法性,保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就租赁土地主张权利。若在乙方租赁期限内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土地被相关部门收回或产生其它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

1、本协议自期满之日自动终止。若甲方续出租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如本协议未满,甲方单方无故提前终止协议,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全部直接损失。该损失以双方核定数额为准。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须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要求赔偿,应当由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4、如因政府征地拆迁补偿须提前终止协议,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余地面上的建筑物补偿和搬迁费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摸并经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或须对本协议作补充修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共叁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

农户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的土地______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米各______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15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书样本(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租赁农户土地合同

出租方: 陈德富 陈德权 王坤彪 罗湛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罗文中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组,总面积约 10.2 亩,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王坤彪宅基 , 西至: 罗忠元土地 , 北至: 灌溉渠(不含灌溉渠) , 南至: 319国道 。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车辆服务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首年人民币 500 元/亩/年(大写: 伍佰元每亩每年 ),以 两年一付 方式支付,土地租赁费每两年上浮10%,首次 5100 元由乙方于2017年 4 月 22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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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经两村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租赁期限为年,从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骆,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城市道路编号处的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合法实物、构筑物及附着物(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出租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租。如需转租,甲方应取得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土地上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并协助乙方与水、电、暖供应商协调,但具体费用由乙方与水、电、暖供应商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租赁期间,与市容、合法卫生、前三包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给他人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期间,乙方应保证其人员的撤离,清理自己的设备,清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0.甲、乙双方约定后,租金先以年付形式支付,再使用。年租金为人民币,由乙方于每年_ _ _ _ _日支付给甲方。逾期不超过30天的,除所欠租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5%的违约金。

xi。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二、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因城市规划建设,导致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互不负责。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

十四.双方经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租赁土地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 出租土地位置及面积

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的土地(,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土地的面积为 亩。

二、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 月_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期均指公历日)。

2.2. 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需继续使用出租土地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 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每年按 元/亩向甲方支付租金, 。

3.2. 乙方按年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以后每年于 月 日前付清下一年全年的租金。

3.3. 甲方应于每次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 日内向乙方开具收据或其他有效凭证。

四、 土地交付

4.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出租土地完整地交付给乙方。

4.2.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出租土地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管理、经营和收益的权利,甲方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或干涉。甲方必须无条件保证乙方对出租土地的占用、使用、管理、经营和收益等权利。如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乙方对出租土地的使用,甲方有义务排除妨碍,保证乙方的权益。

五、 附属物

5.1. 甲方同意将出租土地上现有的【*房屋、树木及其果实、变压器及配套电力设施、围墙、铁丝网、水井以及其他所有附属物*】(简称“附属物”,附属物清单见附件二)作价 元(简称“转让款”)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之日,附属物的所有权随即同时转移给乙方。

5.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款。

5.3. 为实现生产经营目的,乙方有权在出租土地上建造畜禽舍及进行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5.4. 乙方在出租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种植的树木、安装的电力设施以及形成的其他一切附属物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对其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5. 租赁期限届满,出租土地上的建筑物、设备、电力设施、树木及其它一切附属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取得该等财产的,由乙方有偿转让予甲方,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

5.6.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出租土地因国家或政府等原因被征收或征用的,针对土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林木、青苗及其它所有附属物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针对土地本身的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租金及附属物(若有)的转让款。

6.2. 尽职尽责地维护、协调好周边环境,保证周边村组及村民不影响、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3.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根据需要独立自主地确定经营项目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进行任何阻碍、干涉和影响。

6.4. 提供道路、水、电、热、通讯、排水、排污等便利,确保乙方能够正常使用道路、水、电、热、通讯、排水、排污等,同时甲方须保证周边村组及村民不得阻碍、影响乙方正常通行、通水、通电、通热、排水、排污等,具体用水、电、热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期满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6. 独立自主地从事畜禽养殖经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妨碍,干涉和影响。

6.7. 自甲方交付土地之日起,乙方有权对附属物、地上地下设施进行任意拆除、改造,有权处置地上种植物。

6.8. 根据经营需要,有权进行重新规划,重新建设,增加建筑物、种植树木及进行各种设施的`安装和建设,地上建筑物、种植物、设施及其他所有附属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自主自行处理,有权对外转让或拆除,甲方不得干涉。

6.9.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决定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租给他人使用,而无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6.10.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及附属物的转让款。

七、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7.1. 甲方承诺,其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附属物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有权将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及将附属物转让给乙方。

7.2. 甲方承诺,出租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也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规模化养殖用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的任何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畜禽养殖的规划和环保要求,完全满足乙方从事畜禽养殖经营之目的。

7.3. 甲方承诺,出租土地未被承包或出租给第三人,亦未将附属物向第三人出售,出租土地及附属物上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性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发生的与出租土地及附属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或责任,由甲方承担。与出租土地及附属物有关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7.4. 甲方承诺其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原承包人的土地流转委托书见附件三),并负责将本合同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及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它相关手续,以保证乙方承租土地的合法有效性。如因甲方原因或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附属物的转让款以及在本合同项下支出的其他一切费用。若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7.5. 为充分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甲方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事宜向全体村民发布了书面公示,公示有效期内,甲方未收到任何关于主张优先权的请求。

7.6. 为保证乙方的租赁权益,甲方特此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租赁期限未超过该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整个租赁期限内能够正常使用出租土地。

7.7. 甲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除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人口增减等特殊情形外,不对出租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甲方保证及时取得新承包人关于同意土地流转的书面授权,以不影响乙方对出租土地的继续正常使用。

7.8. 甲方承诺,除非发生法律规定必须收回承包地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会将本合同项下的出租土地收回;确需依法收回的,甲方保证及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共同签署后,按约定条件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8.2. 若本合同第七条中所述甲方的声明与承诺与事实存在任何不符或甲方存在其他隐瞒或欺诈行为,以及甲方无法履行所述承诺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全部损失。

8.3.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赔偿及争议解决

9.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做出的声明与承诺,或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9.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0.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至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__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_______%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北古城镇北羊街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____________的水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月日起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______元,基础设施建设费每亩______元,每亩租金合计人命币______元(共计____亩,合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头三年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后方可经营,以后九年乙方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方可经营,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及使用。如乙方在租凭期内不再租用,必须在___月____日前通知甲方。

五、该土地租金按三年期为一次调整,调整的标准按每3年上涨每亩200元进行调整,第一次调整时间从20____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300元计算。第二次调整时间从20____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500元计算,第三次从20____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700元计算。在租凭期间,甲方不同意把土地使用权继续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土地当年(签章之日)交纳租金时,同时按每建房一户交纳陆仟元押金作为复耕费,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必须将其恢复为可耕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才退还其押金,否则所交押金概不退还。

(本合同下共______户,合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乙方所投资金的100%进行赔偿(按现实的有关评估单位评估为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租金和押金概不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转租,转让。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国家征用及当地集镇建设的需要,使用单位所赔资金土地部分由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资金(如青苗,大棚,住房等)补助归乙方所有,另乙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交归甲方,但甲方必须在2个月前提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如上级部门给予救灾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享受)。

八.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乙方不在继续租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所租用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申请仲裁复议及上诉法律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土地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农民群众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群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务必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_________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理解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群众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状况下,因国家和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群众土地所有权者报经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审核和_________xx政府批准后,能够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群众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_________xx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亩,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租赁从20xx年x月x日甲方将土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土地租赁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___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__亩(即:___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第二条、土地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为________年。乙方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_______元整。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并且完整无异议,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等纠纷,保证该土地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四条、在租赁期间,如因土地、道路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并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甲乙双方都应自觉遵守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第六条、土地租赁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国家征用或政府开发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遇国家征用或政府开发所得补偿,土地补偿归甲方,厂房建筑、机械设备及搬迁补偿归乙方。

第七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条、本合同签署之后,根据本合同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代表乌苏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等均不属于乙方使用范围。

第二章租赁的土地、期限,租赁金。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乌苏市乡(镇)处亩国有土地租赁给乙方进行耕种经营,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为30年,从20_年1月日起到20xx年1月30日止。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20_年1月至20_年1月免交租赁费,

20_年1月至20_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20_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租赁费在当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赁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给乙方实地丈量、核实土地租赁位置和面积。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规划进行土地经营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确权勘界,确定土地经营面积,注册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八条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赁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租赁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因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地方重点工程需占用土地的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补偿,补偿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因租赁土地界线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如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无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时,甲方负责把打井的一切手续办齐,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第十七第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八条如乙方植树经甲方确认的植树面积不收土地租赁费,植树费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将租赁的国家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租、转让。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在24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甲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减免租赁费的书面申请报告,依据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损失额度,按比例减免应缴的租赁费。

第17条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可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须依法进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继续租赁,其农田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设施,登记造册无偿归乙方所有,并办理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土地,须在到期前90日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并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再继续租赁,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赁。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着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原则,乙方必须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任务。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八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九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无偿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由承担。

第三十三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赁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不交每月按应收总额3‰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转租、转让。

第三十五条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其租赁土地上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合同所在地乡(场)镇根据《乌苏市国有土地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乌政办[20_]41号)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本行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国有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工作。

(二)严格执行市、乡(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点等规划建设情况。

(三)保护土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本行政辖区内村民与土地租赁者的土地纠纷。

(四)督促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租赁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植树造林、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各项任务,并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